燕京啤酒回应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
近日,燕京啤酒公告,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。《警示函》称经查,刘景伟2022年4月同时担任董事、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,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,对外公告的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》内容与事实不符。徐月香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燕京啤酒表示,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《警示函》中涉及的相关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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